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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文化(一)

来源:|作者:|2008-01-31 03:59

1、建筑文化的基本观点

1.1 人是建筑文化的主体。

人是建筑文化的继承者、传播者、创造者。建筑文化的弘扬光大有赖于人特别是建筑家们文化科学素质的普遍提高。没有建筑大师们的锐意创新 ,建筑化的弘扬光大只能是一句空话。这就为建筑教育提出了更高更难的任务和要求。

1.2 建筑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文化是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符号文化的综合反映。它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 ,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它也具有历史性、民族性、地方性等特性。

1.3 科学技术是建筑文化发展的第一推动力。

科技是推动建筑业和建筑文化的第一推动力。把高科技如何更有效的运用到建筑行业中 ,实现建筑业的现代化 ,是建筑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

2、形态特点

2.1 建筑文化的层次性

世界上任何民族或地区的建筑文化都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包括地域层次、时间层次以及时空层次和建筑文化本身的构成层次。

2.2 建筑文化的整体性

建筑文化是由多层次构成的综合整体。每个时期都有每个时期的建筑文化,而这些不同时空的建筑文化又构成连续的整体,在对待传统文化上,不仅是继承,更重要的是在连续这种时空整体上下功夫,做到时空文脉的发展,同时又恰到好处。我国传统建筑文化, 就汉建筑文化这部分来说,也是整体上的统一,其潜在意义绝不是大屋顶、琉璃瓦和“三段式”,甚至“四合院”等形式和布局要素就能够表达的,它从总体上反映了汉文化对自然和文化生态的适应方式。

2.3 建筑文化的离散性

建筑文化的另一个明显特征就是离散性。离散化就是集中化整体化的反面。事物不断发展变化,建筑文化也随时空变化。建筑文化背景不同,时间不同,对建筑文化的确定和认识也不同。建筑文化由于时间和空间的差异, 此时此地适合,彼时彼地却未必适合。建筑文化跟文学、艺术、宗教和政治等相互关联,建筑文化是由诸多因素决定和反映的,因此,有些可以体现为建筑文化,也可以体现为其他构成文化。因此,我们在继承建筑文化时,更应考虑到异地异时的情况,考虑到建筑文化的离散性,才会更好的体现建筑文化深层次的韵味。

2.4 建筑文化的模糊性

建筑文化的形成混茫,神象恍惚,使客观事物的结构呈现出不可分割的状态。整体呈混沌无序状态,但每个局部都具有自律性的有序状态,有序和无序并存,相互作用,形成更高层次上的有序与无序,整个系统向着高层次发展。当前建筑界流派纷呈的现象就是建筑文化模糊性的一种反映。每个流派,每个建筑师都有自己理性的成分。所以,对建筑作品和理论,我们不可迷茫,要仔细研究其作品的理论成因,找出其自律性,才可以使自己在创作时不至于盲从,还能在自己作品的文化背景下作出文化品味高的作品。

2.5 建筑文化的介质性

事物过渡时的扬弃过程就是对一系列中间环节的否定过程,对各环节之间差异的否定,对中间过程的否定就构成了它们自为存在,就获得了同一性。建筑文化在中间过渡时呈现各种交叉状态,表现为:文化———建筑文化———建筑这三个概念之间的相互联系。建筑升华正是由文化才能完成,而文化的体现正是通过建筑而呈现的,建筑文化正是这一关系链中的中介环节。我们在创作时,除了解当代文化、社会、经济和人文环境以外,更直接的还需要了解该地域的建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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