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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廉租房与“福利包”更多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作者:不详|2008-11-27 10:51
  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陶然:
  《第一财经日报》:部分农民工提前返乡现象引起广泛关注,您有何评论
  陶然:这样的情况是在今年初我国低端劳动力市场偏紧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我认为短期就业率的下滑也许没有经济增长率下滑那么显著。但如果外贸形势更加不好的话,就会牵连很多服务业部门也减员,这样的情况就比较严重了。
  《第一财经日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应对经济下滑的政策,投资为主力,除了工程建设外,有无能与缓解农民工现实压力结合的地方呢?
  陶然:我们国家的农民工就业有其特点,我们现在一方面应该充分利用其灵活性,一方面要以政府来降低他们的生活成本。一个政府支出的好办法,是投资并招募大量建筑业部门的农民工,为包括大部分农民工和城市低收入群体为主要瞄准目标的廉租房。我们现在的体制下廉租房都是为城市常住居民盖的,外来农民工基本享受不到。这样的廉租房的租金开始可以比较低,逐渐增加,最后实现维护成本与租金基本持平,这样会大大减轻农民工的生活成本。于是如果没有以前那样的高工资岗位,农民工现在也可以接受稍微低点的工资,也能继续生活在城市,其实这种措施从总体看,也提高了农民工的实际生活水平,促进其消费。
  另外,如农民工孩子上学等政策政府都应该给予直接支持,可以通过给农民工子弟发放教育券的方式激励城市公立学校接受他们上学,招收一个农民工子弟,学校就可以从财政上获得一定的办学经费,一旦农民工住房和子女教育问题解决了,户籍制度也就逐渐瓦解了。
  《第一财经日报》:城市化不完全问题、农地内部土地调整问题、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利益受侵犯问题,都是目前困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陶然:对,但我们经常是割裂看待三者的内在紧密关联。事实上,城市化过程的滞后和乡村人口在迁移方面的“不完全”,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为流动人口建立社会保障体制和相应的居住、子女教育安排;而人口的不完全转移使得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即使根本不想回乡务农,也由于对未来失业等风险的规避或子女就学等方面的需要而不愿意放弃土地;在目前土地集体所有、但土地租赁市场不完善、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往往只能将土地无偿或低价转包给亲友,甚至出现抛荒情况,农地转包市场无法得到有效发育;也正是由于不完全迁移,使得外出务工经商者“离土”的机制无法启动,“离乡不离土”,使得村庄内部土地调整的压力增大;同时,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但法律对于地方政府和“集体”权限没有充分制约、而目前的征地制度安排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来发现土地价格,结果必然是城市化过程引致农民可能的不公正补偿。
  《第一财经日报》:那么,如何建立起一种良性的城市化机制,同时实现户籍制度和农地制度改革的突破呢?
  陶然:现在是深化改革的好时机。首先,通过法律的形式充实和明确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要给农民发放土地可以抵押乃至买卖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设置一定的、但不高的城市流动人口迁移准入标准(如月收入在1500元,在特定城市工作2~3年以上),如果达到这个标准,在其自愿放弃农村农业用土地(但不包括宅基地,后者应该可以自由买卖)的条件下,就可以带孩子一起申请城市户口,享受城市户口所附带的户口“福利包”,从而建立流动人口迁移机制,促进乡村流动人口的完全城市化。这个“福利包”包括在城市中为流动人口建立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体制、子女就学和住房安排机制。
  再次,那些被农村外出人口在获得城市户口后自愿放弃的农地,可以交回给村集体,再分配给农村新增人口或留守农民, 也可以用于充实村基层财政。
  第四,要逐渐建立农地转工业、商业等非农用途的农民与开发商的直接协商机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农民与建设用地使用者直接协商补偿方式和标准;最后,在上述农村土地转非市场化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可以征收农地转非过程中的土地增值税、配合以引入地方政府所有的财产税等方式建立为城镇外来迁移人口“户口福利包”相关公共服务的融资机制。
  采取上述政策,就能够找到一个把前述城市化不完全、农地内部产权不稳定与征地补偿不到位等相互关联问题导入良性循环的突破口,也是一种负面效应最小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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