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比涨幅不能体现当下状况 宁波房价平稳半年
前几天,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公布了6月份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屋销售价格情况,其中,宁波的新房销售价格同比涨幅达14.7%,超过了杭州和北京的同比涨幅,位居前列。
这个结果可能会令许多人感到意外,因为在人们的印象中,宁波房价已经有半年没有明显变化,怎么还会涨这么多?
这其实要怪“同比”这个词,同比是指今年和去年同期比较的结果,比如说6月同比房价涨幅,就是以今年的6月房产销售均价相比去年6月的房屋均价,由此得出最后的百分比。
众所周知,宁波的房价涨幅是从去年4月份开始逐步加快,到年中时分达到顶点,10月后涨幅才逐渐回落。如果进行同比比较,那么可以说从今年4月份到10月份,始终会是在一个高位(10月份之后涨幅比才会回落,而且回落幅度会很大)。据观察,宁波4月份新房销售价格的同比涨幅为12.9%,5月份为12.2%。这就像一辆过山车,此前一直在爬坡,现在虽然在平稳地行进,但比较此前的海拔,肯定是处于高位。
所谓同比涨幅,只是对去年和今年两个时间段的价格进行比较,而不能必然代表当下的状况。同比间的比较,前后差距达1年,彼此间未必具备可比性。所以业内有时更喜欢用环比来判断当下的市场,也就是本月和上月的价格比较。
那么宁波近几个月房价的环比状况如何,同样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统计,4月份宁波房价环比上涨0.3%,5月份环比上涨0.5%,6月份环比仅上涨0.2%。而此前的3个月,二三月份价格纹丝不动,1月份甚至有所下降。可见整个今年上半年,宁波房价已经告别了去年的非理性疯涨,市场逐渐向理性回归。
如果仅仅将同比看作考量房价的首要数据,那么很显然,结论就会失真,无论对政府、对企业还是对购房者,失真的判断会可能造成不合适的选择。市场的对立情绪会增加,人们会以为政府调控已经失效,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而投资者则会怀疑,是不是又可以大举买入了。事实上,调控是卓有成效的,市场已经在向理性回归。现在所要做的,只是在这个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规范市场的地位和效用,而不是继续卡住发展的喉咙。


